大连医科大学校内非典防控工作督查制度
大医字[2003]58号
为保证学校防控非典工作各项措施的贯彻和落实,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经研究,建立大连医科大学校内非典防控工作督查制度。
一、督查的主体
大连医科大学防控非典工作督查组成员(含各工作小组成员)。
二、督查的目的
及时了解各单位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其工作予以督促和检查,对各单位暴露出的问题及疏漏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督查的时间和范围
督查组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校非典防控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不定期进行督查并进行日常巡查。学校各单位均为督查对象,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为督查重点。
四、督查内容
主要是各单位落实学校关于防控非典的所有规定的情况及各责任人的工作表现。
五、督查办法
- 听取汇报;
- 实地检查(包括查阅文件与记录);
- 个别调查与走访;
- 接待并查实举报(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
六、违纪处理
督查组成员要坚持原则,认真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和疏漏要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问题比较严重或逾期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不细致造成损失或后果的,要按照《大连医科大学防控非典工作责任追究暂行条例》处理。
附:举报信箱设在第一教学楼(旧楼)一楼大厅;
举报电话:外线 4720829 4720581 内线 0829 0581
大连医科大学防控非典工作领导小组
200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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