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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非典防控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

大医字[2003]68号

各院、部、系: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非典”防控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学校各单位、各部门“非典”防控工作动态和全校师生的健康状况,加强对学校非典型肺炎的监测和预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信息报告程序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行政一把手为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院的书记或副书记、各部处的副处长为信息报送人,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各院、部处系于5月30日17:00之前将信息报送人名单、联系电话(办公、住宅、传呼或手机)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务办公室)。

二、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工作。非典防控领导小组的各工作小组要将有关非典防控工作的各种文件、工作方案、简报、通报等及时上网,使全校师生全面了解学校非典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网上发布非典防控工作信息需履行审批手续:相关文件、工作方案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简报、通报等由宣传组初审,所有网上发布信息统一由宣传组组长(靳媛副书记)审批,由网络中心统一发布。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在网上发布消息,否则将追究责任。

三、加强总值班管理。总值班室电话已在省、市非典防控办公室备案,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不得随意占用电话。值班干部要高度负责,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不得脱岗、漏岗、空岗、替岗,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和值班记录,接到上级的指示或各部门有关非典工作的报告,要及时向校务办公室主任通报,不得延误。如未能及时接听到电话,需按来电显示的号码回拨过去,询问情况,以免出现漏洞。

值班期间,未能及时接收省、市以及各部门有关非典工作的电话,因而影响非典防控工作,学校将依照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的责任。

四、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报送要求以及报送时间。

  1. 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高校流动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
    《辽宁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发热情况统计表》(见附表2);
    《预防非典型肺炎每日报告表》(见附表3);
    《发热病人每日统计上报明细表》(见附表4);
    《大连医科大学发热病人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表5);
    《每日发热病人反馈情况调查表》(见附表6)。
  2. 信息报送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按要求填写,学生情况由学生组负责,教工情况由教工组负责,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 信息报送时间:每天上午8:00—8:30。

五、报表形式见附表。各院、部处系可以直接从学校非典防控主页上面下载相关表格,网址:www.dlmedu.edu.cn。

六、所有上报的信息必须由部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由专门信息报送人签字、报送。节假日、双休日报送信息时间照常。应急情况,要立即报告,事后需补交书面材料。

七、发热学生的病情反馈情况,在附属医院观察或住院的发热学生、教工,分别由各附属医院科教科、办公室负责;从附属医院转到其他医院的学生病情反馈情况,由学校预防保健科负责;在校外的生病学生病情反馈情况,由各相应的院、部系负责;学校志愿者救护队负责及时反馈生病学生的诊断结果和生病学生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八、各附属医院要加强信息报告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格式、时间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九、学校非典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
4720071(24小时值班)、13504267055(24小时值班)。传真:4720629。

附:
表1《辽宁高校流动人员情况统计表》
表2《辽宁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发热情况统计表》
表3《预防非典型肺炎每日报告表》(每天报教育局)
表4《发热人员每日统计上报明细表》(每天报教育局)
表5《大连医科大学发热病人流行病学调查表》
表6《每日发热病人反馈情况调查表》

大连医科大学非典防控领导小组
200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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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0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