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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关于预防非典型肺炎工作的补充规定(第二号)

大医办字(2003)10号

根据4月29日省教育厅关于预防非典型肺炎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校预防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就全校预防非典型肺炎工作做如下补充规定:

  1. 所有教职员工假期一律不准外出。处级以上干部取消“五一”假期,照常上班。有关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取消假期,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工作,坚守岗位,不得有漏岗、缺岗现象。坚持每日13:00实行零报告制度。隔离的职工要留在家里,随时和主管部门保持联系。
  2. “五一”期间,学生一律不准离校(包括本市学生)。对学生要坚持点名、晨检、晚检制度。有关部门要坚持和外地实习学生每天联系一次,有关领导要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报告外地实习学生情况。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安排好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深入到学生当中,与学生共度“五一”假期。
  3. 严格执行出入校园检证制度。5月5日后,不持有效证件(学生持学生证,教工持工作证或校徽)的师生员工一律不准入校,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各个医院、分校、成教也按学校精神进行管理。
  4. 加强家属住宅小区的安全管理。从4月28日开始,全校教职员工一律不准接待外来人员。已接待了的,要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所在社区和当地派出所报告,同时,本人要按要求进行隔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要对住宅小区进行逐户登记、排查。
  5. 要强化隔离区建设,加强隔离区管理。从5月1日起,因公出差的职工返回后安排在学校隔离。属校本部的职工在专家楼隔离,各附属医院要安排好本单位职工的隔离事宜。各单位要关心、慰问被隔离的同志及其家属,并安排好被隔离同志原承担的工作任务。
  6. 做好抗击非典的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清毒、防疫器材的物资准备。要进一步细化工作预案,尤其是各附属医院,要进一步明确流程、明确责任,要进行实战演练。
  7. 做好检查、督查工作。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进行督查,责任到人。

大连医科大学校务办公室
200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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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0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