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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和教职工发热病人诊治工作的安排意见
大医办字[2003]11号
为保护广大学生和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学生和教职工发热病人的诊治工作,经学校预防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 发热病人诊治流程
学生、教职工发热病人——附属医院发热门诊——疑似病人转传染病医院治疗;普通发热病人,在附属医院留观、治疗
- 入院与出院
学生发热病人入院由所在的院系安排专人陪同,教职工发热病人由家人或所在部门安排专人陪同。
学校各部门、各院系要组建发热病人陪同小组,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部门领导、共产党员要起带头作用。对陪同人员要采取保护措施,陪同人员需着防护服、戴口罩;发热病人需戴口罩。各部门要将发热病人陪同小组名单分别报校务办公室、学生处备案。
经附属医院发热门诊诊断为普通发热病人的,在收治病人的附属医院普通科室治疗,体温正常后,需继续观察48小时,由所在附属医院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出院建议,经学校预防非典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出院。出院后,由学校预防保健科决定是否需要隔离,如需隔离,职工在家中隔离,学生统一安排在学校隔离区隔离。
附属医院不得擅自同意或安排学校的发热病人出院,学生或职工发热病人不得未经学校同意自行离开医院。
学生普通发热病人住院期间的生活由主管院系安排专人负责,医疗工作由相应的附属医院负责;学生及教职工疑似病人在附属医院期间的生活、治疗均由收治的附属医院负责。
- 学生大批发热病人的诊治
如果学生中出现大批的发热病人,各附属医院床位无法满足需要时,可考虑在学校设立专门发热病人治疗区。学校将从各附属医院抽调医护人员,负责治疗工作。各附属医院要组建专门应急治疗小组(医生2人,护士3人),将名单报校务办公室备案,保证学校随时调动相应医护人员。
- 工作程序
教职工出现发热病人,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学校预防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校务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按照收治发热病人责任区的划分通知相应的附属医院办公室主任,附属医院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教职工发热病人诊治的全过程,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学校预防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各级各类学生出现发热病人,由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报告学校预防非典领导小组下设的教工学生组常务副组长(学生处长),教工学生组常务副组长按照收治发热病人责任区的划分通知相应的附属医院的科教科长,附属医院的科教科长负责协调学生发热病人诊治的全过程,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教工学生组常务副组长。
垂直联系的工作流程:
教职工发热病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学校预防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校务办公室主任)——附属医院办公室主任——附属医院相关科室
学生发热病人——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学校预防非典领导小组教工学生组常务副组长(学生处长)——附属医院科教科长——附属医院相关科室
- 收治学校发热病人责任区划分
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学校预防非典领导小组将学生、教职工发热病人诊治工作划分四个责任区:
附属一院负责收治市内二宿舍、中山学院、与大外联合办学的学生,以及在本院工作的研究生、在附近居住的教职工。
附属二院负责学校本部、星海学院、成教学院、附属卫校、七年制的学生,以及本院工作的研究生、在附近居住的教职工。
附属三院负责在本院实习的学生、工作的研究生,以及在附近居住的教职工。
附属四院负责在本院实习的学生、工作的研究生,以及在附近居住的教职工。
学校发热病人的诊治工作由学校预防非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唐建武同志负总责,学校预防非典工作领导小组教工、学生组组长、副校长黄敏同志具体负责。各附属医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院长为第二责任人,全面负责各自医院所承担的学校发热病人的诊治工作,不得推诿,不得扯皮,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诊治流程,认真做好学校发热病人的诊治工作。
- 通讯联系
上述相关责任人需明确通讯工具,联系方式,确保随时随地通讯畅通。
如通讯工具发生变化或故障,必须在1小时之内通知上一级负责人。
- 纪律
因有关责任人责任心不强,或因其他主观因素贻误发热病人诊治,造成非典的传播,学校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不听从学校统一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
大连医科大学校务办公室
200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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