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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方案(试行)
根据《辽宁省普通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加速培养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加快学科梯队建设,提高教学、科研、医疗水平,实现学校的跨越式发展战略。
- 坚持德才兼备的方针和人才选拔的高标准、高层次、高质量、重实绩的原则,全面提高人选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 坚持近期需要和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重点选拔培养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博士点、硕士点或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新兴学科中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注重人才潜能的发挥,充分调动其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培养目标
经过五年时间,在全校范围内培养出20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能准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出100名作为学科梯队重要后备力量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团队意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 治学严谨,学术思想活跃。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学科国内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一定的了解,对本学科的某一专业方向有较深入的研究。
- 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医疗工作。
(二)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
- 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博士点教师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职称)。
- 主持过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已独立指导过硕士研究生。
- 独立系统地讲授过两门以上专业课,教学考核优秀。
- 有较强的外语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够做到“四会”。
- 在教学科研工作实践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四项中的两项:
—A 近3年来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国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含指导研究生论文)。
—B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或主编、参编由国家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的规划教材一部(个人撰写5万字以上)。
—C 科研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本人为等级内额定人员,或参加过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在科技开发中做出过较大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本人为主要完成者。
—D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在教学研究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和优秀教材奖。
(三)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条件:
- 年龄在40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 独立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专业课,教学考核优秀。
- 有较强的外语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够做到“四会”。
- 在教学科研工作实践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四项中的两项:
—A 近3年来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国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含指导研究生论文)。
—B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或主编、参编由国家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的规划教材一部(个人撰写3万字以上)。
—C 科研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或市级一等以上奖励,本人为等级内额定人员;或参加过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在科技开发中做出过较大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本人为主要完成者。
—D 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在教学研究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和优秀教材奖。
四、选拔程序
- 各院(部、系)负责推荐人选,排出顺序后报学校组织人事部。
上报材料:
(1)《大连医科大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表》;
(2)近3年来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或专著原件;
(3)本人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和其它荣誉证书的原件。
- 组织人事部对各院(部、系)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 有关专家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进行评议,提出拟定培养人选。
- 学校党委常委会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人选进行最后审定。
五、附则
- 已获得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人员不再参加学校的评选,直接确定为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 原王辅民中青年教学科研奖励基金转入学校人才培养基金。
-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 本方案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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